委员会章程
副标题:
中国数学会计算机数学专业委员会章程
第一章
第一条
第二条
第三条
第四条
第五条
第二章
第六条
(一)组织、开展计算机数学的国内外学术活动;
(二)普及计算机数学知识,介绍国内外科研动向、优秀成果和软件开发经验;
(三)编辑出版计算机数学的书刊和信息资料;
(四)组织全国计算机数学学术会议;
(五)组织、开展计算机数学成果的评奖活动;
(六)与本会有关的其他活动。
第三章
第七条
第八条
第九条
第十条
第十一条
(一)现任专业委员会委员和顾问委员的推荐;
(二)单位推荐;
(三)个人申请。
第十二条
(一)对我国计算机数学事业有重要贡献的专家、学者;
(二)曾担任过本会主要领导职务的资深专家。
第四章
第十三条
第十四条
第十五条
(一)召集和主持专业委员会会议;
(二)负责协调促进国内计算机数学发展的工作;
(三)协调发展同国内其他学会和国际相关学会的联系;
(四)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(五)负责安排和执行中国数学会等上一级学会的工作。
(六)负责协调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。
第十六条
本会设办公室及秘书一名,由主任提名产生,应来自本会挂靠单位;有一定的组织、协调能力。本会秘书在主任领导下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。
第十七条
(一)会员所在单位资助;
(二)个人和企业捐赠;
(三)全国计算机数学学术的注册费的结余;
(四)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十八条
第五章
第十九条
第二十条
第二十一条